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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文集
沈阳律师|全国律协发声:律师不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
2018-03-13

沈阳律师|全国律协发声:律师不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

 沈阳律师 关于免费法律服务 禁止免费或降低收费、禁止承诺办案结果

众所周知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但现实中,更多的人对免费的律师服务却趋之若鹜。

何以至此呢?有的是爱赚小便宜的心理,有的认为律师就是动动嘴皮子举手之劳,更多的是我想是人们对于法律服务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不适应。

近日全国律师协会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,不得免费或者减少收费。也许是近年来互联网法律服务对律师行业的巨大冲击,不仅没有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平,却击垮了整个律师行业收费体系,经过10年的通货膨胀、楼市的大涨,律师费却没升反降。

大到准上市公司的上市法律服务、基金业务,小到交通事故诉讼、婚姻家庭诉讼,渗透到法律服务的方方面面。全国律协作为全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管机构,此时出台该规则,正是对目前互联网推广乱象的重大举措。


我们来一起看看是怎么规定的。
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(试行)(2018年1月6 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)

关键词:禁止免费或降低收费、禁止承诺办案结果

第十条  律师、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五)承诺办案结果;

(八)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(法律援助案件除外);

 

法律服务对于律师来说是份工作,一位律师同时可处理多位当事人的法律事务。

但发生在您身上的事情或纠纷,恐怕一辈子也就那么一会,如果自己能处理、能调解成,您就不会找律师了。

这就是说您的事情已经到了非找律师不可的地步,也是非常棘手的事情。

既然是自己都难以解决的事情,专业人士为您排忧解难就应当得到应有的报酬。

如果您一方面需要律师的帮助,通过律师的帮助能够解决自己的难题,另一方面又不认可律师的工作,不愿意为他人的付出支付对价,那我只能说“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您最终也一定会以另外一种形式为您的“自私”付出代价。

来源:中律有声 朱勇律师  单位: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 华辩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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