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及有关法律规定
一、律师调查取证一般为:
1、诉讼与非诉的证据材料调查
根据民诉一般原则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,设计策划并收集有关诉讼与非诉的证据材料。
2、侵权类调查
知识产权,比如商标、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业秘密等遭遇侵权,律师接受客户委托依法
进行的调查取证。
3、法院执行案件的调查
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办理执行案件,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、寻找逃逸债务人,
协助法院调查、执行、追查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的财产、帐户,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4、律师尽职调查
接受企业的委托,对目标对象企业进行尽职调查,主要包括企业资产和负债、商业信誉
调查、企业不良记录查找、合伙背景、经营状况、财务状况、产品信息、业务信用调查、防止商业欺诈,实地调查(包括商业侵权、合同欺诈、履约能力调查等等);
5、个人资信调查,比如--个人素行(成长经历、家庭情况、个人爱好等)、房屋、车辆等财产,婚姻关系,继承关系、侮辱诽谤侵害个人名誉等等。
6、反不正当竞争调查:假冒、伪劣商品、商标,虚假广告、诽谤诋毁等有关侵权行为调查。
7、财产及使用状况调查,房屋、车辆等财产。
8、专项调查----接受客户委托,就专门事项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。
二、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
《律师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》等有关规定,必要时,律师可以申请调查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