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见卓识,方能泰然!凡事需要未雨绸缪,避免亡羊补牢。当事人往往在吃了官司,出现了纠纷时,才想办法不惜一切代价的亡羊补牢,而对于预防风险就不够重视了。风险毕竟还没有真真切切的发生所以容易被忽视。殊不知你吃官司的源头就是因为合同谈判时对风险预测不足,更谈不上控制了。当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时,当事人就知道谈判时应该有个专业律师来防控风险的必要了。
当一方请了律师,另一方也会防御性地请个律师参与谈判免得吃暗亏。当事人对事实可能比律师更了解,但事实与合同条款需要建立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,并且因个案的不同性,需要法律方案的精准设计。对权利、义务的敏感程度,对法律风险的预见能力,表述的精确性方面律师无疑是专业人士。在当事人意识到律师在商务谈判中的不可代替性后,就需要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的全过程。
1、律师有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
由于职业特点,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,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,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,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,律师还经常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,等等。所以,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。
谈判桌上很重要的是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较量,而法庭是特别锻炼人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地方,律师经常接受这种锻炼,所以比较适合参加谈判。同时,谈判时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,这点通常也是律师的强项。
2、相对超脱的地位可实现“旁观者清”
律师代理当事人进行谈判,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情绪带入谈判场合而过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,即所谓“当事者迷,旁观者清”。而且,律师经历各种复杂、棘手的事情比较多,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和透彻,有利于在谈判中看清局势,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。谈判过程中,人们往往习惯于关注自己这一方的弱势以及所承受的压力,常常看不到对方的弱势和压力点,看不到自己的谈判筹码,从而可能在谈判过程中变得被动。而有“旁观者”律师帮忙分析和提醒,委托人就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谈判的局势。
3、律师和委托人相互配合,可以尽量争取最大利益
谈判学中有一种非常著名的策略叫“黑白脸”策略。例如,假设卖方声称底价是100万元,买方觉得价格很不错,想试图再讨价还价,但又怕一不小心失去了这桩买卖,怎么办?如果买方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,这位代理律师就可以表示愿意支付这个数额但同时又表示缺乏授权,从而获得与委托人一起更为全面地考虑所处情况的宝贵时间和机会。反之,在某些谈判场合,代理律师也可以用一种强硬的、甚至令人反感的方式给对方施加压力,最终由委托人出面打圆场,并以与代理律师相比更令人愉快的方式达成协议。这种策略既可以有效地向对方施压,又不会导致激烈冲突。
美国著名的房地产投资人唐纳·川普就把这个策略运用得非常纯熟。他一般先让律师出面和对方慢慢磨,磨得对方快要疯了,他才出面。他一来就假意把律师训一通:“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史密斯先生是我们的重要客户,有些利益跟别人可以争,跟他不能争。”然后对客户说:“不好意思啊,这个律师不懂事。”然后让谈判及合作变得愉快、顺利。
实践中代理律师可以与委托人配合实施各种各样的策略,帮助委托人清楚地表达各种利益,协调当事方的不同需求,提供和取舍备选方案,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。
4、律师的身份和专业知识对谈判很有帮助
在谈判中,身份和头衔本身就具有影响对方的力量。律师的身份及专业知识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。此外,商务谈判的主要目的是合作,在谈判成功之后签协议时如果有律师把关,也能让企业规避很多风险。
出处《律师如何帮助企业增加利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