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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合同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_个体户店铺出兑协议是否有效,兼评个体户经营权转让的法律效力
2017-06-20

沈阳合同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_个体户店铺出兑协议是否有效,兼评个体户经营权转让的法律效力

幼儿园、旅店、药店、饭店等个体户店铺出兑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?沈阳合同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以个案为例,专业点评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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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情]私自转让饭店经营权 转让协议无效

 沈阳金点子律师网讯:私下签订饭店转让(出兑)协议,究竟是经营权转让,还是设施设备转让?转让协议是否有效?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。

大多个体店面、餐馆的经营者,通过签订转让协议,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等交给另一方,而受让人则支付相关转让费,并使用原证照继续进行经营。在此,沈阳合同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归纳分析。

根据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细则》的规定,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己从事生产经营。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,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依法转让的外,不得转让。

个体户经营权转让无效:

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,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登记。个体工商户限定了特定的个体经营者的身份,其经营权不能游离于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而独立存在,与经营者具有依附关系,登记的个体经营者不经营时,其生产经营权不得转让。因此类经营权转让的行为,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,应当确认无效,且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个体经营权即是因行政许可而取得,而非通过转让取得。只有获得行政许可,才能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权利。对个体户而言,只有获得其名下的营业执照,才能进行经营行为,才能有这个经营的权力。所以,该权利自然不能转让。

店铺中的物品一并作价转让的,或可认定该部分有效:

沈阳合同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纠纷律师|沈阳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认为: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。很多此类的转让协议中,针对店铺中原有的物品也都一并作价进行了转让,对于涉及经营权转让部分的条款无效,但转让物资部分的协议是可以按有效处理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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